B.辽宁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年)
C.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
D.沈阳市政府奖学金(一等3000元/年、二等1500元/年)
E.学校设立的综合奖学金(一等1000元/年、二等600元/年、三等300元/年、单项200元/年)(非贫困生)
(2)助学方式
经学院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提出以下资助申请:
A.生源地助学贷款(最高12000元/年)
B.国家助学金(一等4400元/年、二等2750元/年)
C.沈阳市政府助学金(1000元/年)
D.勤工助学
E.阳光基金
F.学费减免(符合条件学生享受相关费用减免政策)
六、国际交流与合作方面说明
无
七、录取办法说明
1.投档比例
调档比例按照各省(市、自治区)规定执行。
按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按100%,确保符合录取规则的调档考生能够录取。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学生报到后学院将安排统一体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