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折教育 卫校招生

2022年四川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章程公布

发布时间: 2023-03-26 18:46:28

13.联系电话:0816-2380123(校办),0816-2394744(招办)

第三条  招生计划

1.招生专业:临床医学、中医学、针灸推拿、中医骨伤、预防医学、口腔医学、护理、助产、中药学、卫生检验与检疫技术等10个专业。

2.招生区域:学校面向四川、山西、内蒙古、湖北、湖南、江西、福建、广东、广西、海南、重庆、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省19个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

3.招生类别、招生数量:以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并公布的信息为准。

第四条  录取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由分管校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其主要职责是研究制定学校有关录取工作的政策和规定,并对录取工作重大问题进行决策。录取工作由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组织实施。

第五条  录取规则

1.按照教育部及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工作的规定,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严格遵守高校招生“30个不得”“八项基本要求”等规定。

2.学校调阅档案的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5%以内(以各省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向学校的投档比例为准)。

3.依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进行录取,即根据考生类别(文史类、理工类)分别按高考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据考生专业志愿顺序逐一分配专业。当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考虑第二专业志愿,依此类推。如所填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凡服从专业调剂者,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中;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4.学校执行国家和有关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的加、降分政策。

5.学校执行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鉴于医药卫生类各专业的特殊性,凡是色觉异常(色盲或色弱)考生将不予录取。

6.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教育部令第41号《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对新生进行复查。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将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学校将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六条  招生咨询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对学校招生政策、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和录取结果等具体信息,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咨询或查询:

1.学校招生信息网:zs.scctcm.cn

2.电子邮箱:208733487@qq.com

3.招生咨询热线:0816-2394744

第七条  收费标准

我们采用的作品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投稿,我们不确定投稿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权利,请联系我站将及时删除。
内容侵权、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QQ:3385433179举报邮箱: help@hengzhe.com
Copyright @ 2016 - 2024 恒折教育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20217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