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折教育 招生简章

云南旅游职业学院招生简章及招生计划专业人数录取规则

发布时间: 2023-03-19 14:11:12

第十二条学校在各省招生计划及专业以当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公布的为准,专业介绍可通过学校网站查询(http://www.ynctv.cn)。

第十三条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及办法:按照教育部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编制工作要求及云南省教育厅对各省(区、市)招生计划规模统筹安排,学校分省分专业计划根据各省(区、市)生源情况、社会发展需求、毕业生就业质量等因素综合考虑制定。

第四章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学校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按照考生的投档分数和报考志愿安排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无分数级差。具体录取方式为:在同一投档批次内,将投档至学校的考生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分数优先的原则依次录取。对单个考生而言,先录取第一专业志愿,当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分数线时,则看是否达到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线,依此类推直至录取到最后一个专业志愿。成绩达不到所填报专业志愿但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调录到未满额的专业。成绩达不到所填报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十五条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高考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高者;若考生高考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也相同时,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综合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第十六条学校认可生源所在省(区、市)的政策性加分;对符合降分条件考生,按生源所在省(区、市)的统一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学校“民族表演艺术”、“工艺美术品设计”专业,认可各省统考该专业或专业类统考(联考)专业成绩,文化(不分文理)、专业成绩均达到合格线后,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考生专业成绩相同,优先录取文化(不分文理)成绩较高者。

第十八条学校“空中乘务”“高速铁路客运乘务”专业要求考生五官端正、身体匀称,身体外露部份无明显疤痕;女生身高162-172cm,男生身高172-185cm。

第十九条所有招生专业统考外语语种不限,学生进校后公共外语教学的主要语种为英语。

第二十条学校各招生专业男女生比例不限。

第二十一条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第二十二条入学复查:学校将在新生入学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和录取标准对新生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或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五章学费及住宿标准

第二十三条学费及住宿费按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教育厅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第六章奖学助困措施

第二十四条学校为鼓励学生在校期间刻苦学习、奋发向上、争先创优,设立了“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等奖学金。

第二十五条学校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构建了以“奖、助、勤、贷、补、免”为主线的帮困助学育人体系。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本章程未尽事宜以教育部《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以及各省(区、市)招生管理部门的规定为准。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或上级部门政策相悖时,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政策为准。如发布虚假或误导性信息,本校愿承担相应责任。

第二十七条本章程适用于云南旅游职业学院本年度全日制专科招生工作,由云南旅游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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