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折教育 招生问答

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简章和计划

发布时间: 2023-04-03 09:29:13

第十六条 招生录取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十七条在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满额情况下,根据招生计划数量,结合各专业的录取条件,实行“专业清”的办法予以录取;在第一志愿生源不满的条件下,不拒绝非第一志愿考生。

第十八条学校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当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关文件的规定,按照学校在生源所在地的招生计划以及考生志愿,在考生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照生源所在地省(市、自治区)招生考试办公室规定的比例调阅考生电子档案,具体比例视生源情况而定。

第十九条对加分或降分投档考生的处理按教育部和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考试办公室有关录取文件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普通类:录取时严格执行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考试办公室有关录取文件相关政策,实行“专业清”的办法予以录取。考生档案投档后,采用专业志愿优先的方式,根据专业计划数,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当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调剂录取到招生计划未满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同分数的考生,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综合的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体育教育:考生的文化课考试成绩及专业测试成绩均达到规定控制分数线,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分数的考生,依次按照专业测试成绩总分、语文、数学、外语、综合的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二十一条 学校补录工作严格执行补录的缺额计划,对达到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进行录取,直至缺额计划录满为止。

第二十二条 学生毕业后成绩合格者颁发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制的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为安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第四章 其它

第二十三条 我校为在校学生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优秀学生;经济困难学生还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或参加学校提供的勤工助学等工作。

第二十四条 学校原公布的有关招生工作的制度、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文件为准。

第二十五条 学校2020年各专业学费收费标准暂定为:3700元/生/年;住宿费收费标准暂定为:600元/生/年。收费标准如有调整,则按照省主管部门最终批复的标准执行。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解释权在安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就业处。

第二十七条 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河南省安阳市中华路与汤阴县人和大道交叉口

邮编:456150

联系电话:0372-8806001、3807392、3807393

传真:0372-3807355

学校网址:www.ayyz.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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