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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邮电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专业目录

发布时间: 2023-05-29 14:15:57

第七章 新生注册和复查

第二十八条经本校夏季高考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缴交学费注册手续,逾期未注册者,作自行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第二十九条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将对学生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复查。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者,将按规定取消学籍。

第八章 收费标准

第三十条本校收费标准按《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校学费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6〕367号)和《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广东省普通高校学分制收费的管理办法》(粤发改价格〔2016〕366号)公布的标准执行。文科类专业学费 5250元/生·学年;理科类专业学费 6410元/生·学年;校本部住宿费900元/生·学年,江门校区住宿费以政府批复为准。

第九章 资助学生政策

第三十一条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本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二条1.学校设立学生资助管理中心:(1)负责组织开展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等级认定的相关工作;(2)为品学兼优学生申报国家奖学金;(3)为家庭经济困难且品学兼优的学生申报国家励志奖学金;(4)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申报国家助学金;(5)为家庭经济困难且提出了申请的学生办理国家助学贷款;(6)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校内外勤工助学机会。2.学校设立学生奖学金制度,为在专业学习、学科竞赛、学生工作、文体社团活动、社会公益工作等领域表现优秀的学生提供奖学金。

第十章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三十三条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0-38253329

传真:020-38252682

电子邮箱:guptzb@126.com

学校网址:http://www.gupt.net

招生网址:http://www.gupt.net

第三十四条学校纪委办公室、监察处负责监察、监督学校招生工作,并接受相关申诉。

联系人:詹晓

监督电话:020-83969100-8200

电子邮箱:zhanxiao@gupt.net

第十一章 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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