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编精心为大家整理了一些鞍山师范学院奖学金设置情况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帮助到大家,欢迎大家阅读和参考。
鞍山师范学院本专科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 ||||
资助项目 | 资助金额 | 资助人数或比例 | ||
国家资助 | 国家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8000元 | 全国共奖励6万人 |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5000元 | 约占全部在校生的3-3.3% | ||
国家助学金 | 每年:一等4400元;二等2750元 | 在校生20%(一等5%;二等15%) | ||
国家助学贷贷款 | 根据学费加住宿费确定,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无限制 | ||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 |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根据征兵部门下达名额确定 | ||
绿色通道 | 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暂缓交纳学费。入学后,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 无限制 | ||
地方政府资助 | 省政府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8000元 | 每年奖励1500名 | |
(新疆专项)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 | 根据当年实际拨款金额,结合我校当年实际新疆籍各民族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 | 新疆籍各民族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 ||
校内资助 | 困难补助 | 大病医疗救助 | 1000-2000元/人 | 无限制 |
突发事件救助 | 1000-2000元/人 | 无限制 | ||
其他临时特困 补助金 | 500-1000元/人 | 无限制 | ||
校内奖学金 | 优秀学生奖学金 | 每人每年:一等2000元;二等1000元;三等500元 | 14%(一等2%,二等4%,三等8%) | |
学费减免 | 减免3500―8000元 | 无限制 |
我校招生录取依据国家教育部最新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本着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1、投档比例
按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
严格按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文件规定执行。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新生入学后,对新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和复查。对不符合标准的,按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3、院校志愿及录取
在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在不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按考生院校志愿录取,当第一志愿结束后未完成招生计划时,在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院校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结束后完成招生计划时,不再调阅其他志愿考生档案。
我校在辽宁省招生的普通类本科各专业设在本科批、高职(专科)各专业设在高职(专科)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
我校在辽宁省招生的美术类、音乐类本科专业设在艺术类本科批第一阶段,美术类高职(专科)专业设在艺术类高职(专科)批第一阶段,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在辽宁省招生的书法类本科专业设在艺术类本科批第二阶段,继续实行有序志愿投档录取模式。
我校体育类专业设在体育类本科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
在外省招生的各个专业,均执行生源所在省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规定的批次设置以及投档原则。
实行高考改革省份,我校各专业对选考科目的科目要求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为准。辽宁省2022年实行“3+1+2”模式新高考,各专业按物理学科类、历史学科类分列招生计划,分别投档录取。
4、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
在录取中执行省招考委关于高考加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