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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浙江中医药大学滨江学院招生章程

发布时间: 2023-03-27 14:06:05

2021年浙江中医药大学滨江学院招生章程

2021年浙江中医药大学滨江学院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收费标准、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浙江中医药大学滨江学院2021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工作,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等有关规定,结合浙江中医药大学滨江学院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浙江中医药大学滨江学院2021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媒体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浙江中医药大学滨江学院。

第五条  学校代码:13285。

第六条  办学层次和类型:独立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具有学士学位授予权。

第七条  颁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浙江中医药大学滨江学院。

第八条  学校地址:富春校区(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百川街260号,邮编311402)、滨文校区(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548号,邮编310053)。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九条  学校委托浙江中医药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研究、制订学校招生政策,并对重大事宜做出决策。

第十条  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由浙江中医药大学招生办公室组织和实施。

第十一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确保公平、公正、公开。

第四章  招生计划与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按照国家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招生委员会最新颁布的有关文件精神执行,具体招生计划以各省(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计划为准。

第十三条  按教育部要求,学校招生工作实行“学校负责,省(自治区)招办监督”的原则,结合本章程进行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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