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折教育 卫校专业

2022年湖南食品药品职业学院单招计划

发布时间: 2023-05-09 11:23:13

①考生档案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者;

②考场有舞弊、代考行为;

③考生及家长明确要求放弃录取者;

④不服从学校录取专业调整者;

⑤在规定时间内考生未与学校取得联系办理相关手续;

⑥入校后进行身体复查,体检不合格者。

第三十一条 学校最后确定考生名单并报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备案;经省教育考试院批复后正式录取并办理有关手续和发放录取通知书。录取结束后,学校不再办理任何退档、转档(学)手续。凡被学校单独招生考试正式录取的考生,按照教育部的相关要求,不再参加 2022年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不得转校学习、不得调整到单独招生外专业。

第七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二条 考试结束及录取结束后,将在第一时间在学校官网公示考试结果及拟录取考生情况。

第三十三条 学校单招考试期间,学校纪委对单招考试、录取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确保规范有序、公平公正。

第三十四条 学校高职单招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没有举办所谓的考前“辅导班”“培训班”,没有与任何社会机构及人员进行单招合作。凡是有社会机构和个人宣传与我校有合作、可以通过“内部指标”方式确保考生录取的,考生可第一时间向教育主管部门反映,遭受相关损失的请及时报警。

第三十五条 凡在单独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36号)所确定的程序和规定,对在单招考试中违规的考生及有关工作人员从严查处。欢迎考生、家长及社会对我校高职单招工作进行监督,我校的投诉举报电话为0731-83868567。

第八章 附 则

第三十六条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学生入学时必须按学校规定的缴费方式、时间缴纳学杂费。经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和湖南省教育厅批准,学校实行按年学费标准预收。

第三十七条 学校对新生入学设有“绿色通道”。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可持乡(镇)以上人民政府证明向学校学生工作部申请办理学费缓交手续,并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第三十八条 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对有残障的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成绩达到录取标准,则予正常录取。

第三十九条 食品、药品类专业因用人单位对考生身体素质有一定要求,请“转氨酶异常”或患有乙肝等传染病的考生慎重报考。药学、药品质量与安全、药物制剂技术、生物制药技术、中药学、中药制药、中药材生产与加工、食品质量与安全、食品智能加工技术(烘焙方向)、餐饮智能管理专业不招收色盲、色弱考生。

第四十条 新生入校一个月内,学校按国家招生工作有关规定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与身体复检。对复查(复检、复试)发现的问题,学校将集中研究处理,凡属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对于弄虚作假情节严重或涉嫌冒名顶替上大学的,移送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四十一条 本章程通过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和湖南食品药品职业学院官网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学校公布的完整单独招生方案为准。

第四十二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于湖南食品药品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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