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折教育 招生简章

2022年黑龙江农垦科技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发布时间: 2023-06-10 11:44:56

2022年黑龙江农垦科技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条 制定依据:为进一步规范学院招生工作程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保证招生工作正常、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黑龙江省招生考试委员会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适用范围:本章程适用于学院招生录取工作。

第三条 学院名称:黑龙江农垦职业学院。

第四条 主管部门:黑龙江省教育厅。

第五条 办学地址:

1、江北校区:黑龙江省哈尔滨利民经济技术开发区学院路660号(原黑龙江农垦职业学院)。

2、宾西校区: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宾西开发区大学城1号(原黑龙江农垦科技职业学院)。

第六条 办学性质及层次: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专科)。

第七条 学制:三年。

第八条 毕业证书:学生毕业成绩合格,获得国家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教育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九条 学院为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管理,成立由党委书记、院长任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学院全面招生工作;并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

第十条 招生就业处是学院负责招生工作的职能部门,在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开展学院招生、宣传、录取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1、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以及黑龙江省教育厅及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级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  

2、根据国家和黑龙江省教育厅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和有关规定以及学院的发展规划,编制并报送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3、制订并向社会公布招生章程。 

4、开展招生宣传工作,实事求是地向考生及家长介绍本校情况和招生政策。

5、组织实施本校录取工作,负责协调和处理本校录取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6、对录取的新生按有关规定进行录取资格复查。

我们采用的作品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投稿,我们不确定投稿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权利,请联系我站将及时删除。
内容侵权、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QQ:3385433179举报邮箱: help@hengzhe.com
Copyright @ 2016 - 2024 恒折教育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20217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