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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工程学院优势重点专业有哪些

发布时间: 2025-07-04 08: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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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工程学院优势重点专业有哪些

度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名单(国家级+省级)

1个专业入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名单:土木工程

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名单

序号 类型 专业名称
1 省一流专业 化学工程与工艺
2 省一流专业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
3 省一流专业 交通工程
4 省一流专业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5 省一流专业 电子信息工程
6 省一流专业 汽车服务工程

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1个):土木工程

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专业: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电子信息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化学工程与工艺

其他重点专业:

序号 类型 专业名称
1 省“十三五”优势专业 土木工程
2 省“十三五”特色专业 汽车服务工程
3 省“十三五”特色专业 化学工程与工艺
4 省“十三五”特色专业 交通工程
5 省十二五优势专业 土木工程
6 省十二五优势专业 化学工程与工艺
7 省十二五省新兴特色专业 电子信息工程
8 省十二五省新兴特色专业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
9 省十二五省新兴特色专业 油气储运工程
10 省十二五省新兴特色专业 汽车服务工程
11 省十二五省新兴特色专业 交通运输
12 省重点专业 土木工程
13 省重点专业 化学工程与工艺
14 省重点专业 物流管理
15 省重点专业 电子科学与技术

宁波工程学院奖学金设置情况

宁波工程学院本专科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资助项目 资助金额 资助人数或比例
国家资助 国家奖学金 一次性奖励8000元 全国共奖励6万人
国家励志奖学金 一次性奖励5000元 约占大二大三在校生人数的4.5%,每年约135人
国家助学金 每年:一等4000元;二等2500元 在校生20%(一等5%;二等15%)
国家励志奖学金 每人每学年 5000 元
国家助学贷款 学生贷款金额每人每学年最高额度不超过 8000 元,贷款总金额不超过 32000 元。每个学生的具体贷款金额可根据学费、住宿费标准以及家庭的困难情况确定。 无限制
基层就业国家资助 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 无限制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根据征兵部门下达名额确定
绿色通道 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暂缓交纳学费。入学后,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无限制
中国政府奖学金 每年:62200元,共四年 1-2人
地方政府资助 省政府奖学金 省政府奖学金按学年申请和评审,奖励标准为每人 6000 元人民币 上级拨付名额,约330个左右
宁波市来华留学生政府奖学金 每年:学历生20000元,语言生6000元 约占全体留学生人数的5%
校内资助 困难补助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展性资助 (一)个人能力提升工程 无限制
1.非英语专业学生通过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或英语专业学生通过大学英语六级考试,资助标准为 200 元 / 人;如考分在 550 分及以上资助标准为 500 元 / 人;2.非英语专业学生通过大学英语六级考试,资助标准为 600 元 / 人;如考分在 550 分及以上,资助标准为 1000 元 / 人;3.英语专业学生通过专业英语四级考试,或德语专业学生通过专业德语四级考试,或日语专业学生通过日语N2考试,资助标准为 200 元 / 人;如考分成绩为良好,资助标准为 500 元 / 人;4.英语专业学生通过专业英语八级考试,或德语专业学生通过专业德语八级考试,或日语专业学生通过日语N1考试,资助标准为 200 元 / 人;如考分成绩为良好,资助标准为 500 元 / 人;5.取得浙江省计算机二级证书,资助标准为 200 元 / 人;取得口译证书,资助标准为 1000 元 / 人;取得其他学院或专业评审委员会认定的较高级别的证书,资助标准为 200 - 1000 元 / 人;6.取得考研复试通知书,并参加复试,资助标准为 500 - 1200 元 / 人;7.参与学校竞赛目录中的相关科技创新活动并获奖,负责人按学校奖励标准的 30% 给予资助,成员按学校奖励标准的 15% 给予资助;8.参加学校组织的海外交流专项活动,资助标准参照宁工法〔2014〕17 号文件执行;9.积极开展创业项目,经专家评审通过后资助 1000 - 10000 元/ 人;10.积极就业,且在 5 月 30 日前完成三方协议或劳动合同的签订,资助标准为 300 元 / 人;11.有助于学生发展的其他项目,视情况给予资助。
新生补贴 新生一次性伙食补贴 500元;
新生生活大礼包700元;
新生一次性交通补助根据生源地距离远近资助标准分为 200 元、500 元、800 元三档。
勤工助学 按小时计酬原则,每小时 15 元。
爱心补助、温馨旅费、走访慰问 爱心补助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 1000-2000 元,温馨旅费资助标准为 200-800 元,走访慰问1000-3000元/人
学生遭遇重大事故资助 单笔不超过 1 万元,基金会每年设立专项资金 10 万元(根据基金会运营状况,额度随之做相应调整),对学生发生意外事故给予资助,资助节余部分资金自动转入下一年。
校内奖学金 综合奖学金 每年:特等奖学金:只授荣誉,不设奖金,名额等同于国家奖学金名额; 一等奖学金:只授荣誉,不设奖金,名额等同于省政府奖学金名额;二等1000元;三等300元; 二等7%,三等15%
考研及毕业论文奖学金 考研一等奖:每人 2000 元  考研二等奖:每人 1000 元  考研鼓励奖:每人 200 元   毕业论文(设计)优秀奖:每人 2000 元 考研奖不设获奖        毕业论文奖比例不超过同一专业毕业生人数的 5%
四、六级优秀奖 四级优秀奖:每人 1000 元  六级优秀奖:每人 2000 元, 不设获奖比例
新生奖学金 浙江省:1.报考我校普通类专业并被录取的浙江籍新生,高考投档分在全省一万名以内,每生奖励30000元;2.报考我校普通类专业并被录取的浙江籍新生,高考投档分高于浙江省一段线且在录取考生中排名前20(若有分数并列,以位次号确定),每生奖励10000元;3.报考我校普通类专业并被录取的浙江籍新生,高考投档分高于浙江省一段线且在录取考生中排名前50(若有分数并列,以位次号确定),每生奖励5000元。新高考改革省份:报考我校普通类专业并被录取的新高考改革省份新生,高考投档分高于本省当年一段线、按当年学校在该省的招生录取数的20%(取整数)确定名额;若新生的高考投档分高于该省当年一段线10分及以上则不受比例限制。新生奖学金每生奖励5000元。其他省份:1.报考我校普通类专业并被录取的新生,理科高考投档分高于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当年理科第一批控制线(或同等位次线),按当年学校在该省的招生录取数的20% (取整数)确定名额;若新生的高考投档分高于该省当年第一批控制线(或同等位次线)10 分及以上,则不受比例限制。新生奖学金每生奖励5000元。2.报考我校普通类专业并被录取的新生,文科高考投档分高于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当年文科第一批控制线(或同等位次线),按当年学校在该省的招生录取数的20%(取整数)确定名额;若新生的高考投档分高于该省当年第一批控制线(或同等位次线)5分及以上,则不受比例限制。新生奖学金每生奖励5000元。参加评审的新生必须完成报到注册。 浙江省:1.报考我校普通类专业并被录取的浙江籍新生,高考投档分在全省一万名以内,每生奖励30000元;2.报考我校普通类专业并被录取的浙江籍新生,高考投档分高于浙江省一段线且在录取考生中排名前20(若有分数并列,以位次号确定),每生奖励10000元;3.报考我校普通类专业并被录取的浙江籍新生,高考投档分高于浙江省一段线且在录取考生中排名前50(若有分数并列,以位次号确定),每生奖励5000元。新高考改革省份:报考我校普通类专业并被录取的新高考改革省份新生,高考投档分高于本省当年一段线、按当年学校在该省的招生录取数的20%(取整数)确定名额;若新生的高考投档分高于该省当年一段线10分及以上则不受比例限制。新生奖学金每生奖励5000元。其他省份:1.报考我校普通类专业并被录取的新生,理科高考投档分高于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当年理科第一批控制线(或同等位次线),按当年学校在该省的招生录取数的20% (取整数)确定名额;若新生的高考投档分高于该省当年第一批控制线(或同等位次线)10 分及以上,则不受比例限制。新生奖学金每生奖励5000元。2.报考我校普通类专业并被录取的新生,文科高考投档分高于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当年文科第一批控制线(或同等位次线),按当年学校在该省的招生录取数的20%(取整数)确定名额;若新生的高考投档分高于该省当年第一批控制线(或同等位次线)5分及以上,则不受比例限制。新生奖学金每生奖励5000元。
体育优秀奖 每人500元 不设获奖比例
校内先进集体 文明班级  300元/班 不超过各学院班级总数的 15%
文明寝室 50元/寝室 不超过各学院宿舍总数的 5%
校外资助 校外奖学金 宁波建设奖学金 每人 1000 元 每年奖励优秀本科生 30 名
乐歌奖学金 1.乐歌特等奖学金:每人 10000 元;2.乐歌优秀学生奖学:每人 5000 元;3.乐歌励志奖学金:每人 2000 元;4.乐歌特色优秀学生奖:每人 2000 元。 1.乐歌特等奖学金每年评选 2 名                       2.乐歌优秀学生奖学金每年评选 4 名                  3.乐歌励志奖学金每年评选 15 名                     4.乐歌特色优秀学生奖每年评选 5 名
博闻奖学金 博闻一等奖学金每人2000元;博闻二等奖学金每人1000元;博闻三等奖学金每人500元;博闻优秀团队奖每项500元; 博闻一等奖学金3人;博闻二等奖学金5人;博闻三等奖学金5人;博闻优秀团队奖1项;      获奖名额可根据当期参加的学员数上下浮动20%,具体由公司与学校商议确定。
徐旭昶优秀学生奖励基金 金额为每年 20 万 奖励名额约为 30 名
龙嘉摩托奖学金 龙嘉摩托优秀学生奖学金:奖励标准为 6000/人;龙嘉摩托特色学生奖学金:奖励标准为 2000/人。 每项名额不超过 5 名;
开合奖励基金 奖学金:奖励额度为“奖励基金”总额的 60%,即每年 15 万元人民币:1.开合新生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人 2000 元2.开合优秀学生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按专业平均学分绩点排名,第 1 名奖励 2000 元,其余 1000 元,二三年级各 30 名,共 60 名;3.开合考研奖学金:凡分数线达到国家线的学生给予 300 元 / 人的奖励;凡被录取为研究生的,给予 1000 元 / 人的奖励(两者不兼得)。 1.开合新生奖学金:共 21 名;                     2.开合优秀学生奖学金共 60 名
新桥奖助金 优秀新生奖学金:奖励标准每人 2000 元;毕业生考研奖学金,考取 985 高校,奖励标准每人600 元;考取 211 高校,奖励标准每人 400 元 ;机动奖励,根据基金实际产生的收益确定奖励额度和人数。 优秀新生奖学金 2-3 人
毕业生考研奖学金若干人,考取 985 高校,奖励标准每人 600 元;考取 211 高校,奖励标准每人 400 元 ;机动奖励,根据基金实际产生的收益确定奖励额度和人数。
基金会及企业资助 宁波速普电子助学基金 金额大约 7000 元人民币 / 年/人; 1.资助人数每年 4 名左右,具体名额由速普公司根据面试情况定;2.每年学杂费、住宿费和保险等以当期学校收费标准为准3.受资助期限 4 年。
康恩贝自强奖学金 特等奖,6500元/人;一等奖,2500元/人;二等奖,2000元/人;三等奖,1500元/人;优秀奖,1000元/人;自强成才奖,3000元/人。 浙江省残疾人福利基金会评审
崇本基金助困专项 每名受助者每年(次)资助金额不超过 1 万元 / 年,期限最长不超过 3 年。每年资助总额不超过 40 万元。 实际人数视当年学生申报的实际情况而定
崇本基金创新创业专项 每年列出 20 万元用于资助 5-10 个创新创业项目、15 万元用于资助 2-5 个学科竞赛项目,每个项目资助一般不超过 3 万元;5 万用于资助 30 项学生科研项目;实际项目数视当年投资收益及推荐项目的实际情况而定。每年列出 20 万元用于奖励在学生创新方面作出突出成绩的优秀学生和指导教师。每年资助总额不超过 60 万元,特别优秀的项目由学校主管部门向管委会另行申报。
崇本基金新苗奖 崇本新苗奖:一等2000元/人, 二等1000元/人 崇本新苗奖:全校125名,其中一等25 人,二等100人。根据学院学生创新活动的开展情况以及学生人数情况,由崇本助创基金管理小组按比例分配名额给各学院。
王伟明助创资金 1.学生科研计划:每年选择 30-50 个学生在教师指导下开展科技创新活动,每个项目支持 1000-2000 元,每年支出 5 万元。经费用于科研立项,主要包括:资料费、实验费、材料费、论文版面费、专利申请费等。2.大学生科技竞赛:每年资助大学生科技竞赛项目 2-5 项,每年总的经费支出额度为 15 万元。经费用于赛事费用,主要包括差旅费、报名费、专家指导费等3.学生创新奖励:每年奖励创新活动优秀学生和指导教师 100-200 人,额度 1000-2000 元/ 人。每年总经费额度为 20 万元。 1.学生科研计划:每年选择 30-50 个学生在教师指导下开展科技创新活动          
 2.大学生科技竞赛:每年资助大学生科技竞赛项目 2-5 项3.学生创新奖励:每年奖励创新活动优秀学生和指导教师 100-200 人,
王伟明新苗奖 一等2000元/人,二等1000元/人 全校125名,其中一等25人,二等100人。根据学院学生创新活动的开展情况以及学生人数情况,由王伟明助创资金管理小组按比例分配名额给各学院
中国肯德基曙光基金 受助生首年的资助标准为6000元/名,第二学年资助标准为4000元/人。 肯德基曙光基金划拨
学生资助
“同心 • 思源(易通)”助创基金 人民币100万元设立,计划时效 10 年,每年资助金额人民币10万元 学校评审
王宽诚幸福特困生助学基金 每年每人 8000 元人民币; 每人受资助期限最长不超过 3 年。

宁波工程学院院校介绍

宁波工程学院是由宁波市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创建于1983年。占地面积1800亩,分为风华校区、翠柏校区和杭州湾校区。现有13个二级教学单位,45个本科专业24个一级学科;教职工1117人,专任教师875人,正高职称102人,副高职称264人,博士学位343人;在校全日制本科学生13800余人。

学校坚持应用型办学定位与建设高水平应用型大学办学目标,积极探索地方应用型本科院校特色发展之路,坚持实施“双轮驱动”战略和人才强校战略。2010年被教育部列入“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首批实施高校,2014年成为首届长三角地区应用型本科高校联盟理事会主席单位,2015年成为浙江省应用型建设试点示范高校,2016年入选国家产教融合发展工程建设高校,当选全省应用型本科高校联盟首届理事长单位。2020年软科中国大学排名主榜中位列第297名,全国非硕士点本科高校中位列第3名。

学校重视学科建设,坚持工科为主,文、理、经、管多学科协调发展。学科专业与地方行业产业紧密结合,重点建设了土木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管理科学与工程等优势学科,紧密对接绿色石化、汽车制造等宁波“246”万千亿级产业。同时,学校瞄准国际工程师培养标准,通过专业认证促进人才培养国际实质等效,11个专业通过专业认证。大力推进学科建设,培育了省一流学科6个、市重点学科7个,遴选出4个重点培育专业学位类别,硕士学位点培育建设取得突破性成果。学校省级科研平台从无到有,获批省级平台5个。教学改革和专业建设卓有成效,土木工程专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化学工程与工艺3个专业入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个专业入选国家级特色专业,8个专业入选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4个专业入选省级优势特色专业,认定首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1项、省级一流课程19门,学校被认定为“浙江省课堂教学创新校”。

学校探索实施“科教产教双融合”人才培养模式,培养具有应用研究能力和应用实践能力的复合型人才。2020届毕业生就业率达95.46%,2020年考研录取率达13.46% 。学校注重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各种学科竞赛,学科竞赛成绩逐年提升,在国际和全国性科技竞赛中屡获佳绩:在2016-2020年度全国普通高校(本科)学科竞赛评估结果中位列第187位,在全国新建本科院校中排名第四名,位列浙江省第一名。“海蓝宝”众创空间获批国家级众创空间称号和省创业园示范基地。与行业(企业)共建共研共培,三十七年来培养学生近六万名,其中近60%留在宁波为地方服务。

学校加强科研基地和队伍建设,大力开展应用研究和科技开发。荣获国家科学技术奖1项、省部级科学技术奖(含一级行业协会/学会奖项)25项,一批高水平论文发表于国内高水平期刊和国际顶尖期刊,承担省部级以上项目200余项,2017年中标国家工信部中国制造2025重点项目,2019年市“科技创新2025”重大专项经费额度居全市高校第一,2020年获市顶尖人才项目1项。

学校全面融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通过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为区域发展培养高层次的应用型人才、提供高水平的应用技术研究。与中国科学院武汉岩土力学研究所共建岩土力学与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宁波工程学院工程软土实验中心;与吉林大学、太原理工大学、长安大学等联合培养研究生;与厦门大学共建应用技术大学研究中心;与中科院材料研究所、中石化镇海炼化、宁波市安监局共建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与宁波市交通委、宁波市交警总队、宁波市住建委、宁波市建设集团共建建筑与交通工程学院;与李泽湘教授团队共建机器人学院;校地共建象山研究院、奉化研究院、三门研究院、中乌新材料研究院和宁波临空经济研究院等;与杭州湾管委会、大众和吉利汽车等以理事会形式共同建立“政产学研”人才培养教育联盟;实施百名博士(教授)服务百家企业的“双百工程”,近百名博士(教授)进驻企业。在2018年4月教育部新闻发布会上作为全国3所典型应用型高校之一获点名称赞“产教融合发展取得显著成效,服务地方产业发展能力显著提升,受到地方政府、用人单位和学生的广泛好评”。

学校广泛开展对外合作,借鉴国外先进经验,强化外向型办学特色。1984年被教育部列入联邦德国援建4所高校之一。目前,国际化办学进程日益加快,已与30多个国家近百所院校建立起稳定长期的校际合作关系。提升中美4+0项目合作水平,按照“做强管理类、做好理学类、进军工学类”的目标,与美国特拉华州立大学、韦恩州立大学等合作举办会计学、信科(大数据)、机械工程等专业。2015年在格林纳达正式开办孔子课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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