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高等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健全学籍管理制度,加强高等学校学生转专业管理,更好地助力学生成才,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专业与转学暂行办法》和《安徽工商职业学院学分制学籍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修定本实施办法。
一、转专业基本原则
1、尊重志愿的原则。学生一般应在所填报志愿的专业学习,确因志愿调剂录取在未填报的专业或学生学习填报志愿专业有困难的,可以申请转专业。
2、自愿办理的原则。学生应充分了解所录取专业,确需办理转专业的,应主动申请,履行转专业手续。
3、相对集中的原则。考虑高职专业实施性教学计划实际,为使学生更好地学好专业,需要转专业的学生应在规定时间段内提出申请,以便于安排编班教学。
4、教学资源充分利用的原则。各二级学院应充分考虑所属专业教学资源实际,提前确定可接收转专业的学生数量和条件。
公平的原则。学校应提前公布各专业当年可接收学生数量及限制条件,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一般不得相互转专业的情形
(一)入学考试不一致者;
(二)录取批次不同者;
(三)招收专业有文理科限制者;
(四)在当地无该录取专业者;
(五)已满足第一志愿者;
(六)专业就读时间超过修业年限一半者;
(七)无正当理由者。
三、转专业基本流程
(一)新生办理转专业流程
1、新生收到录取通知书后,除满足第一志愿原则不允许转专业外,确需转专业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学校迎新系统完成转专业申请。
2、学校招生部门在规定时间内审核,并汇总转专业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