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第三类学生转专业工作的实施要点
凡符合第三类特殊情况的学生,由学生本人即时提交申请和相关证明材料,经所在学院审核,报教学管理部,经校长办公会议批准后转入申请专业。
五、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学校不予批准转专业
1.已申请转专业一次,第二次申请转专业的;
2.未报到入学、未注册取得学籍或休学期间的;
3.入学未满一学期或者毕业前一年的;
4.艺术类(按高考类别统计)、体育类、普通类三者之间跨类别的;
5.部、省招生主管部门和学校在招生时明确规定不能转专业的;
6.成人学生。
六、审批
教学管理部将通过初审的拟转专业学生名单报校长办公会审议,批准后公示5天。
七、其他
1.经公示无异议的学生,教学管理部负责办理转学籍手续,转入专业的二级学院负责选课手续,学生工作部负责协调办理学生宿舍和管理等其他方面手续。
2.学生转专业后,从转入新专业起,按照新转入专业的学费标准收取学费。
3.本方案与上级部门发布相关冲突,以上级部门发布文件为准。
4.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原办法同时废止。
沈阳工学院2021年全国排名第847位。
| 年份 | 排名 | 所在地排名 |
| 2021 | 847 | 辽宁(4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