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文本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沈阳工学院转专业的要求条件内容,欢迎大家进行阅读参考,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为满足社会对人才培养的需求,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鼓励学生发展个性和特长。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和《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普通高校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41号令)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辽教发〔2017〕40号)文件精神,我校拟在学生中开展转专业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转专业应遵循的原则
1.以学生为本,有利于学生自主学习、个性发展和成长成才的原则;
2.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3.满足社会对人才需求、有利于促进就业的原则;
4.择优录取的原则。
二、组织机构
转专业工作最终决定权在校长办公会议。为做好各环节相关工作,学校成立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转专业工作的计划、组织、实施及宣传工作,并受理学生的书面申诉。
组 长:校长
副组长:分管教学工作副校长
成 员:教学管理部部长、督导审计部部长、各专业学院院长
三、转专业的类型和范围
我校可以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包括三种类型:
第一类,普通在校生转专业
凡我校在籍在校的大一学生,经本人自愿申请,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转专业。
1.主干课排名在专业前70%且初考全部课程均及格的学生。
2.所学不及格课程不超过1科且在某一方面有突出贡献者。
第二类,面向国际化教育转专业